关于印发《聊城市发放青年“体育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04-10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度假区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各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市动艺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现将《聊城市发放青年“体育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327


聊城市发放青年“体育健身券”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体字〔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 市政府<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232号)中关于面向青年发放体育健身券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体育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全民身体素质,促进体育消费和体育产业发展,特制定《聊城市发放青年体育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政策标准

1.20235月上旬向广大青年发放体育健身金额总计20万元,领取到体育健身券的用户到体育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详见附件1)消费时扫码核销健身券截止日期为93024时。

2.体育健身券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四种面额。其中,50元面值的1000张、100元面值的600张、200元面值的300张、500元面值的60张。

3.体育健身券可消费抵现金使用,不找付余额,一次消费未足额使用的体育健身券可另外支付现金叠加使用。

4.同一用户只限领取一次,体育健身券仅限本人使用,一个体育健身券只能在同一家消费场所使用。在有效期内未核销的健身券余额将自动作废。

第三条 申领条件

在聊消费的青年(年龄范围为16-35周岁)具有健身体育培训需求人群。

第四条 申报材料

申领体育健身券用户需要在“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如实填写个人健身券申领信息表(详见附件2),符合申领条件的,成功领取体育健身券。

第五条 申领程序

1.关注“聊城全民健身发布”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智慧体育”,进入“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点击“健身券领取”,按步骤要求领取健身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健身券将随机生成券附面值和二维码。

2.体育健身券领取成功后,可在“聊城全民健身发布”公众号右下角“更多服务”中查询领取的健身券信息。

3.成功领取体育健身券的用户,在定点商家消费时,出示二维码由商家扫码核销抵现金使用

第六条 相关惩戒

1.用户按照“公平公开便民惠民”的原则申领体育健身券,体育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要充分保障体育健身券用户的消费权益。

2.严禁体育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用户以不正当手段套取体育健身券利益,禁止将行业健身券用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套利行为的体育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和用户,将在核实后,停止其参与体育健身券发放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体育健身券的发放、领取及核销使用等数据进行系统和人工监控,工作人员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监督“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对用户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平台客服人员:赵工程师,电话:15820045225

4.参与体育健身券发放活动的定点服务机构和用户应当遵守本办法要求。

第七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聊城市“青年兴聊”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4209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产业科)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93024时。


附件1:《聊城市发放青年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聊城市发放青年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