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万个岗位!我市大规模创设公益性岗位稳定就业
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2-02-18 浏览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自今年起启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创设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促进城乡低收入群体有效增收,全力稳就业保就业。

一、岗位开发数量

(一)“十四五”期间:共计创设8.28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7.2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08万个。

(二)2022年度:共计创设2.76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4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600个。

二、岗位设置范围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1.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文物保护巡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农技推广、村容保洁、卫生防疫、场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3.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养老护理、幼儿托管、课后服务、扶残助残、民生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协理、困境儿童福利服务、邻里互助等)、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4.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农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管护、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道路管护、水利管护等方面的工作;5.社会治理类:主要从事乡村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方面的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1.公共管理类: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方面的工作;2.公共服务类:主要从事公共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3.社会事业类:主要从事社工服务、养老护理、扶残助残、课后服务、互助帮扶等方面的工作;4.设施维护类: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工作。

三、岗位安置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残疾人(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群体。

(三)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经同级政府批准可适当扩大安置对象范围。

四、岗位待遇标准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执行,按月发放。

(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退出、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可以免费享受技能培训、岗位介绍等服务;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条件的退出人员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扶持政策。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